人民日報 2015-03-13 10:07:37
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12日接受采訪時說,他對有關微信紅包的一些觀點表示贊同:比如,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小額紅包不應征稅,這與現行稅法規定一致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圖為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接受記者采訪
本報北京3月12日電(記者成慧)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12日接受采訪時說,他對有關微信紅包的一些觀點表示贊同:比如,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小額紅包不應征稅,這與現行稅法規定一致,也是合情合理的;企業派發給個人的中獎紅包,應按有關法規征稅,稅款由派發企業代扣代繳。
王軍特別強調,派發紅包的前提是要合法合規,不能“暗度陳倉”,這一點非常重要。
王軍表示,互聯網的發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、新業態,稅務部門將密切跟蹤研究,并依據稅法區分情況、加以規范和明確。同時,稅務部門也在積極利用互聯網技術改進稅務工作,目前正在研究把發票與互聯網結合起來,實行網絡發票加有獎發票,以后人們不用手工刮,手機“掃一掃”就知道是否中了獎,也不用專程跑一趟去領獎金,按一下手機就能領到獎,還不用再擔心發票損壞丟失等,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以票管稅效果。
在回答本報記者關于如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問題時,王軍認為,稅收法定意義重大、影響深遠,特別是對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來說,具有更多一層的重要意義,“我們有80萬稅務干部,85%以上的人都在執法一線,不僅要依法治稅,而且要依法治隊”。
目前我國的18個稅種只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,到2020年前改革后保留的稅種都要上升為法律,可能還會有新的事項需要立法來規范,時間緊、任務重。“在稅收法定全面實現之前,稅務部門將認真執行現行的稅收條例,堅持依法收稅,堅決不收過頭稅,堅定落實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。”王軍表示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15年03月13日 12 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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