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2-07-23 16:53:13
每經編輯|李澤東
據湖南檢察微信號7月23日消息,郴州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黨組成員蔣利民(正處級)涉嫌受賄一案,由郴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
經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由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7月22日,郴州市蘇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蔣利民作出逮捕決定。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圖片來源:紅網湖南頻道
蔣利民,男,漢族,1967年2月出生,湖南桂陽人,1990年7月參加工作,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
2003年12月至2010年7月,先后任桂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,縣委常委、縣人民政府副縣長;
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,先后任永興縣委常委、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,縣委副書記;
2014年2月至2016年7月,任北湖區委副書記、區人民政府區長,郴州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、管理委員會第一主任;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,任北湖區委書記(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,兼任郴州經濟開發區黨委書記);
2020年6月至今,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、一級調研員。
(簡歷來源:三湘風紀微信號)
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湖南檢察微信號、三湘風紀微信號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